2020年3月3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针对同一诉讼物、同一诉讼人、不同的四个经销商作出了四份判决,支持了“知假买假”和据此获利的消费者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共计82.63万元。本次判决是消费者一审败诉,上诉后二审败诉,申请再审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由海口市中级法院作出的。现将四份判决书通报如下:
(2020)琼01民再1号
(2020)琼01民再2号
(2020)琼01民再3号
(2020)琼01民再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