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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首个公益诉讼以和解告终 雷沃重工承诺停产停售召回问题车辆并赔偿

发表于:2019-07-22 点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消协提起的

首个公益诉讼有结果了

涉嫌违法违规销售问题车辆的

雷沃重工与中消协达成和解

保证停产停售召回问题车辆

并承诺依照有关法律赔偿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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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雷沃重工涉嫌违法违规生产车辆

中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2015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沃重工)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侵害消费者利益。中消协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开展调查取证。调查中发现,仅一个省区在2014-2015年期间,由涉案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经初步核实的已落户车辆就达400多辆,还有大量未上牌照的相关问题车辆在路上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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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消协认为,涉案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已被公告撤销车型车辆及尺寸超长车辆,侵害了公众人身安全,污染了生态环境,且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车辆数量庞大,严重影响广大公众切身利益。

 

    2016年7月1日,中消协对雷沃重工等4家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被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撤销的所有型号产品;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所有型号产品;判令被告消除其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的所有型号产品的安全风险;确认被告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构成了《消法》第55条的“欺诈行为”;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为公益诉讼支付的费用及本案诉讼费用。

 

    7月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这是新《消法》出台后,中消协首次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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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雷沃重工保证停产停售问题车辆

承认故意生产超长车辆

承诺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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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过程中,被告与中消协达成了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雷沃重工保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撤销的所有型号产品,和外廓尺寸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不再恢复上述车辆的生产和销售,并监督经销商停止销售上述车辆。

 

 二、雷沃重工承诺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采取召回、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消除其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的公告撤销车型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辆的安全风险,确保符合国家规定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并承担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以及消费者的必要费用。6个月内3次在媒体上发布召回内容,同时要向购车消费者通知,确保消费者有效知悉车辆消除安全风险的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设置热线电话、网络平台接受公众咨询。

 

  三、雷沃重工承认故意生产销售了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超长车辆,并出具与车辆实际尺寸不符的虚假车辆合格证故意隐瞒事实,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雷沃重工承诺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消费者承担可能发生的以下费用:修理、更换、退货等费用,消费者配合消除车辆安全风险所发生的交通、误工等必要费用,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费用,精神损害赔偿费用,惩罚性赔偿费用等。

 

3

雷沃重工公告赔礼道歉

承担中消协公益诉讼花费100万元

                   

    根据和解协议,雷沃重工还承诺通过四家全国性媒体、五家省级媒体,同时发布以下公告内容:一是赔礼道歉及调解书主要内容;二是在全国性媒体中有一家网络媒体及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发布六个月,其他每家媒体发布三次公告,刊登公告费用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三是如果未履行上述义务,由中国消费者协会选择媒体刊登调解书主要内容,费用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雷沃重工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每六个月向法院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执行调解情况进行报告,报告为期两年。 

     

    雷沃重工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支付因本公益诉讼支出的全部费用100万元。

                              

4

召回、修理、更换、退货

承担消费者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

                                   

    雷沃重工在整改方案中表示,本次整改采取召回、修理、更换、退货等方式进行。 

 

    此次整改实施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

 

    针对案涉公告撤销后经销商销售的车辆,公司予以全部回收,并拆解报废处理。 

 

    针对案涉整车长度超出标准限值的车辆,公司对货箱等相关零部件进行修理或更换。 其中,整车长度无法通过修理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车型,给予车辆更换或退货处理。如车辆状况存在特殊情况的,双方协商处理。

 

    对于修理、更换、退货产生的相关零部件及整车,公司将拆解报废、销毁、无害化处理。 

 

    整改过程发生的修理、更换、退货等费用及消费者配合车辆整改所发生的交通、误工等必要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整改实施单位为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车辆厂。相关咨询可拨打客服热线(400-806-0636)或登陆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

    

    消费者可携带购车凭据或相关证明前往当地经销商处进行登记并联系整改。

 

    协议中还强调,雷沃重工采取消除安全风险措施,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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