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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3•15打假论坛的通知

发表于:2019-04-21 点击:

来源:中国315法律网

各会员、3.15志愿专家、媒体友人: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月5日就上诉人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莱西分公司与被上诉人董秀林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做出(2017)鲁02民终10484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明确指出:“上诉人销售不安全食品,危害公众健康,其不反省自己,反而指责被上诉人诉讼以营利为目的,对该主张,本院不予支持。被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即使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其行为同时具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净化市场的作用,法律规定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就是对这类行为的褒奖。欲要杜绝被上诉人的营利,上诉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销售不安全食品。”
2019年3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韩付坤与被上诉人李沧区多美好批发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做出(2019)鲁02民终263号民事判决书,再次旗帜鲜明地支持知假买假10倍赔偿。
判决书写道: 关于职业打假者是不是消费者的问题。本院认为,一、判断消费者的标准,不是以购买主体的主观状态,而是以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二、难以给职业打假者下定义。消费者打假有指标吗?普通打假者打假多少次就转变成职业打假者,难以给出这样的标准;三、打假是好事不是坏事。法律规定成功的打假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金,表明法律鼓励打假,打假是好事。打一次假是好事,打十次假不可能变成坏事;四、即使是社会公认的职业打假者购买生活资料时,也改变不了其消费者的身份;五、徒法不能自行。惩罚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保护食品安全的法律,不会因为颁布了就自行得到落实了。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条文就是通过一件一件的案件逐步得以落实的,没有案件就没有法律的落实。每一起消费者针对经营者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提起的诉讼,都会或多或少促使经营者更加重视食品安全,促使消费者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进而使法律的规定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当所有的消费者都觉醒了,都成为潜在的打假者了,那么制假、售假的行为也就失去了市场。没有了制假、售假行为,打假现象自然而然就消失了。打假的目的可能为了获利,任何人诉讼都是为了利益,谁也不是纯粹为了体验诉讼程序而到法院来走一遭的,民事诉讼如此,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也是如此,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目的是为了获利,法院就驳回起诉者的诉讼请求。利益分为合法利益和非法利益,法院保护的是合法利益,否定的是非法利益。制假、售假获取的是非法利益,打假获取的是合法利益,为了获取合法利益,无可厚非。要求法院支持制假、售假的利益否定打假的利益,是与制假、售假者一个立场的腔调。有些人把法律的枪口对准打假者,做出让打假者痛,制假、售假者快的事情,背离最基本的人民意志,因为人人都是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人民的意志。打假也需要专业,如果多次打假者可以定义为职业打假者的话,那么职业打假者就是消费者的先驱,自然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为此,特举办第五届3•15打假论坛。
一、论坛全称: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五届3•15打假论坛
二、主题:惩罚性赔偿中疑假买假、知假买假的法与理
三、主办: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四、时间:2019年4月29日 上午9:00-12:00
地点:北京市宣武门商务酒店二层紫宣厅
交通线路:宣武门东南角。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下车C口出,步行110米;地铁4号线到宣武门站下车,C2口出,步行274米。
五、欢迎参会。欲在会上发言者,请于4月22日前向办公室陈亮报名。提交会议论文者,请于4月22日将论文以Word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陈亮邮箱。
联系人:陈 亮     电话:010-63367936
手 机:13260020558 邮箱:13260020558@163.com
六、交通食宿自理,不收会务费
外地参会者可选择酒店:北京市宣武门商务酒店, 三星级标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东大街24号宣武门商务酒店。
订房电话:13910701603 (孙经理)
也可选择其它酒店。
七、会务联系
联系人:刘实
联系电话:18742148717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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