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2017]京01民终394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来广营店不服一审法院对其销售违法多力橄榄葵花油(食用调和油)十倍价款赔偿消费者的判书上诉,最终判定欧尚超市退回消费者货款22089.5元,赔偿220895元,并承担上诉费49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