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倒霉”的日子。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17)川01民终2266号、(2017)陕06民终185号判决,支持了各地的一审判决。即,多力橄榄葵花食用调和油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按十倍价款赔偿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