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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扬正气,败诉砥千金!

发表于:2007-11-10 点击:


 艰难的抗争 —— 与脑白金之战 
 

    探讨一个国内外法律专家也解释不清楚的问题:1+1 为什么等于0;“脑白金里有金砖”的骗局为什么会合法! 

《老孙打假》网:www.laosundajia.com 孙安民   2007.11.9  

    昨天下午两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对脑白金官司的上诉,其间,我向法庭举证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购买了脑白金的消费者因受到商家欺诈而胜诉的一份判决,表示该法院法官的判决公平公正,希望在审法官参考,结果立即遭到了脑白金厂商方代理人的质疑和不满,他们认为该判决为复印件、案件还在二审上诉中,尚未生效,他们说当时开庭时经销脑白金的被告商场方并未出庭,他们就认为这个判决不可信和不公;他们说脑白金已经向法庭提供了全国很多脑白金全都胜诉的判例;言下之意,脑白金在中国没有败官司,过十几天还会向法院提供一份新的判例云云。。。。。。 
    能看出来,脑白金确实是口大气粗,势力雄厚,办法多多,至从河南郑州某法院判决消费者状告脑白金败诉。 神奇的是:6月11号法院下发判决书,6月11号脑白金立即在上海对此判决做了公证全国发放,6月11号某媒体就此判决做了一份详细报道并迅速在网络上传播,文中对原告的诉求、被告一商家的观点、被告二厂家的观点、郑州法院的审案观点并判决消费者败诉的判决作了详细的报道,这个报道问世后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脑白金的意图,显然这份判决对与脑白金对薄公堂的消费者极为不利,这个版本是脑白金向全国众多法院、工商、媒体和经营脑白金产品的商家应对消费者的“律条”,一时间,如同狂风暴雨般的淹没了所有维权者及其支持者的呐喊! 
    今天,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脑白金销售行为构成欺诈,这是中国脑白金消费者维权状告“脑白金里有金砖”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要求双倍返还的第一例终审判决。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用智慧和胆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社会里的公平竞争,他们敢于秉公执法、刚直不阿,他们是当今社会里“脑白金里有金砖”这场是非纠纷里最值得弘扬的人!  
    消费者“要金砖 促诚信”行动的目的就是要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促进商业领域规范,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法制建设,可是这场声势浩大的维权行动在当今经济飞速发展的法制环境中,却显示出来了太多的意想不到和无奈!  
    这里,体现出来的就是一个道德和诚信问题!失去道德和诚信纵有法律也形同虚设! 
    假如商家和企业失去了道德和诚信,就会狡辩欺诈合法有理,他们讲诚信等于放屁! 
    假如法官失去了道德和诚信,就会指鹿为马,判决就会违背事实、助肘为虐! 
    假如职能部门官员失去了道德和诚信,遇到消费者维权就腻腻歪歪不敢表态! 
    假如媒体失去了道德和诚信,就会装聋卖傻反而为不良行为摇旗呐喊! 
    假如老百姓失去了道德和诚信,没有理智就会烧杀抢掠天下不安! 
    假如全社会失去了道德和诚信,那社会将变的比地狱还可怕! 
     。。。。。。 
    “脑白金里有金砖”终于被判欺诈!终审判决脑白金的经销商向购买了脑白金的消费者“双倍返还”货款,这是人们的良知起了变化!这是中国的法律起了作用!这是中国众多有勇气敢于维权者的努力,这是一个个“败诉”官司换来的胜利!深圳判决如同 中流砥柱 ----她让全国消费者看到了依法维权的希望!她可以保护全国消费者价值成千上万元的金砖不要被奸商轻易诱骗! 
    向勇于维权率先取的胜诉的消费者陈理峰、陈书伟、夏楚辉致敬! 
    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和所有关注脑白金事件的媒体记者致敬! 
    向率先站出来查处脑白金虚假宣传的金华市工商局、南阳市等工商局致敬! 
    向不受干扰秉公判案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致敬! 

相关链接:  
    1、判决书的地址: 
     http://www.huidang.com/read.php?selp=7061&tt=55 
    2、败诉的官司砥千金!(上诉状内容仅供参考) 
     http://www.laosundajia.com/ONEWS.asp?id=1186 
   

“脑白金里有金砖”,在哪?  
日期:2007-07-16  来源:浙江工作日报 
   

    从2006年开始,“脑白金里有金砖,送礼就送脑白金”这句广告词便为老百姓耳熟能详。南昌市民莫女士为此买了10盒脑白金回家,结果发现一块金砖都没有,遂将脑白金的出品商、制造商、广告发布者以及销售商全部告上了法院,讨要10块金砖(7月11日《江南都市报》)。
    大家别以为莫女士这是胡搅蛮缠,异想天开。如果严格地按照广告语的字面意思理解,“脑白金里有金砖”,显然就是说每盒脑白金产品里都有金砖,消费者购买了脑白金,自然就有权利要求得到这块“金砖”。现在消费者掏钱买了产品,却没有金砖,那么商家就涉嫌欺诈消费者,理应承担法律责任。 
     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近500名消费者在购买脑白金后纷纷将脑白金告上法庭,并向其索要金砖,讨要金砖的数量在1000块以上。由此可见,喜欢较真的消费者并不仅仅是莫女士一个人。而这种较真精神,正是我们目前所迫切需要的,这对净化当前商品广告的市场乱局,促使商家的诚信经营,都会起到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对绝大多数不那么较真的消费者来说,“脑白金里有金砖”可能只是一种有奖促销的手段,可以理解为买了脑白金产品,就有中奖赢得金砖的可能。这样理解虽然没有错,但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中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应当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脑白金这种只有广告语,其他什么要素都不注明的有奖销售方式,显然已经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被消费者告上法庭,当然也没有冤枉他们。 
     现在的广告市场实在是太过混乱,报纸上、电视上、网站上以及街头墙角,各种各样名不副实、胡吹海侃、扯大旗做虎皮的商品广告数不胜数。为什么这些明显违反国家《广告法》规定的商品广告能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们面前,诱导我们去购买那些名不副实的商品?除了有关部门打击、查处的力度不够以外,消费者本身的无限容忍,无疑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正如莫女士的代理律师所说的那样,此举的目的重在打击广告市场上的欺诈行为,希望今后的广告市场会“干净”一些。而如果像莫女士他们这样较真的消费者越多,商家就越不敢那么放肆。所以,莫女士他们向商家叫板,我们作为消费者中的一员,就应该为莫女士他们叫好。  

脑白金金砖官司遍地开花   
海峡消费报   记者 张登峰 文/图 
   

 11月1日,巨人网络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创始人史玉柱的资本神话再次被改写。这个曾经因造汉卡成功,建巨人大厦失败,又凭借“脑白金”重新崛起的营销奇人,身家一举突破500亿元。 
    而在万里之外的福建莆田,公益维权人戴元龙因为一场官司,也与史玉柱发生了联系,官司的起因是史玉柱的得意之作“脑白金”。 
    都是广告惹的“祸”,消费者频频索“金砖” 
    10月18日,戴元龙起诉脑白金的案件第二次开庭。 
    今年4月6日,戴元龙一纸诉状将脑白金的出品方和生产方珠海康奇有限公司、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告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之前,戴元龙到某药店购药,发现该商场有被告二出品、被告三制造的保健食品“脑白金”,该商品包装物右下角图案中标注“脑白金里有金砖”,图案还特别标明“上海老凤祥特别打造的99.99%金砖”和“价值5000元”等文字。于是,他买了2盒装“脑白金”三份,并当场拆开一份,但里面却找不到任何金砖。戴元龙向营业员要求兑现金砖未果,他随后到法院起诉索要金砖。 
    自2000年开始,脑白金开始在国内流行,这标志着“首负”史玉柱的重新出山。和之前的脑黄金相比,脑白金在几年间成了中国保健品市场的头号品牌。2001年5月,史玉柱用脑白金成功借壳上市,健特生物成为史玉柱旗下的第一个上市公司。 
    有“天才营销大师”之称的史玉柱,他操作的商业成功案例陆续被搬上各大商学院MBA教材甚至被奉为商战经典案例。然而,铺天盖地的脑白金系列广告却把很多人狠狠地“恶心”了一段时间,数年稳居网民投票生成的十大恶心广告排行榜首位。 
    “脑白金里有金砖”的广告宣传似乎引起了全国各地很多消费者的注意,不断有消费者受广告影响,购买了脑白金,但是没有发现宣传中的“金砖”。跟网友恶搞不同的是,这次脑白金因为广告而坐上了被告席。 
    全国首例起诉索要金砖的案例发生在北京。 
    今年1月22日,赵先生在一家药房看到有“脑白金”产品包装上标明“脑白金里有金砖,上海老凤祥特别打造的34克99.99 %金砖”,以为“还有这样的好事”的赵先生立即就买了一盒。买回去还没打开,赵先生的朋友就提出疑问,如果没有怎么办?于是他就到工商部门咨询此事,工商部门建议约上商家一起打开包装。
    在北京市西城区工商部门的主持下,赵先生打开“脑白金”的包装,但里面并没有包装上所提到的金砖,只是在说明书的一角标明“为庆祝脑白金销售过亿瓶,脑白金在包装内投放总计1100张金砖兑奖卡”的字样。
     赵先生由此认为,包装上标明“脑白金里有金砖”,但并没说明这是有奖销售,也没有“详细内容见说明书”等解释,这会让购买者认为所购买的产品里都有金砖。因此他起诉要求两被告按照产品包装上的承诺兑现金砖,并索赔120元误工费。 

打假人介入,金砖官司全国遍地开花 

    “脑白金里有金砖”,这句国人皆知的广告词,由于职业打假人的陆续介入而将金砖官司推向了全国。 
    5月10日,西安市民孙安民购买脑白金,同样没有发现广告所称的金砖。一气之下,孙安民向工商部门提起申诉,认为脑白金“睁眼说瞎话”、“欺诈消费者”、“违法宣传”。随后,他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等四家法院提起诉讼。
    自从西安消费者孙先生状告“脑白金”讨要金砖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广东、河南各地均有消费者或者职业打假人打起了“金砖”官司。 
    5月16日,来自广东揭阳的夏楚辉在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立案,将广东某药店和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记者了解到,这3人的起诉状除了原告不同外,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均相同,要求被告给予两块金砖(总价值10000元)并赔偿工商查询费60元。仅在广州一城,共有7起起诉脑白金的类似案件,分别在越秀区、天河区、海珠区审理。 
    5月18日,郑州市职业打假人王进府将销售脑白金的郑州某药店诉至法院,索要一块金砖。郑州市各基层法院在20天内受理的4起金砖官司,他们同样是索要金砖。 
    不光郑州,脑白金厂家所遭遇的金砖官司已遍布全国。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近500位消费者在购买脑白金后纷纷将脑白金生产厂家无锡健特药业和当地销售商告上法庭,以欺诈和广告虚假宣传为由,向其索要金砖,讨要金砖的数量在1000块以上。如果按照每块金砖价值5000元计算,起诉索赔总价值超过500万元。 
     一位起诉者称,这是厂家为“忽悠”消费者所应当付出的代价。 

是“有奖销售”还是承诺? 

    莆田的戴元龙认为,脑白金忽悠人,用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不过,被告席上的无锡健特药业并不承认自己有过错。在莆田城厢法院开庭审理时,厂家代理律师辩称,“脑白金里有金砖”是一句促销广告词,是一种有奖销售活动,已经过无锡市第三公证处公证,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活动细则也进行了公示。作为一个成年人,戴元龙应该一眼就能看出上述促销活动是有奖销售,如果非要说购买脑白金一定就有金砖,这是以必然性代替了中奖的偶然性。他们称自己从来未承诺过产品中有金砖,任何一个消费者都能理解“脑白金里有金砖”是厂家宣传用语,自己没有义务赔偿金砖。
    “企业为促销而采取有奖销售等方法无可厚非,但相关活动应该如实详细地预先告知购买者。”戴元龙说,包装上写着有金砖,但并没有说明是有奖销售,也没有更多的解释,这会让消费者认为所购买的产品里都有金砖。 
    “脑白金产品包装是密封的,如果不花钱购买,根本看不见里面的东西。”戴元龙认为,他付钱购买了产品,双方的消费附赠与合同关系就已经成立了,他有权利按照该包装上的承诺得到应有的金砖。 
    “脑白金产品1份价值128元,而金砖一块价值5000元,用128元买5000元的东西,的确是不能让常人接受的。但如果5000元的物品是附义务的赠与物品,就是可以理解的。”戴元龙此言的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和该法第一百九十条第-款“赠与可以附义务”。 
    被告无锡健特向法庭提供了无锡第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作为证据。该公证书记载“金砖兑奖卡是在脑白金的生产线上随机投放,投放的日期为2006年12月12日、13日、21日及22日”。 
    对此,戴元龙称,自己所购买的脑白金产品,其生产日期均是2007年1月之后的,显然与被告主张的公证活动无关。据此可以认定被告在2007年生产并投放市场的产品中,根本就不是经过公证的,且根本就没有投放金砖,其脑白金包装物上就不应标有“脑白金里有金砖”等字样。 

起诉、投诉,仅有2起获胜 

    5月中旬,河南南阳的王清向南阳市工商局举报脑白金广告,请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南阳市工商局详细调查后认定经销商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属欺骗性有奖销售,依法对经销脑白金的药店进行处罚:责令整改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据记者了解,此前王清已正式起诉脑白金出品商珠海康奇有限公司、生产商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阳当地两家经销商,要求上述被告进行双倍赔偿,按广告上的承诺给予金砖,今年4月16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已受理该案。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帅扬、陈书伟等全国9名消费者已联名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请求对脑白金的出品商和生产商的虚假广告进行查处。而据记者了解,部分地区的工商部门已经对“脑白金里有金砖”一事展开调查。至于起诉到法院的,除了早期有个别以和解方式结案,大多是原告败诉。
    7月16日,深圳福田法院作出全国第一例“脑白金”诉讼原告消费者胜诉的判决,判决认定脑白金有欺诈行为,需双倍赔偿消费者损失。
    深圳福田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原告陈理峰作为普通消费者,凭借该项文字的表述内容,足以产生凭借其购买脑白金这一商品的行为而获得价值5000元金砖的这一内心确认,但没有证据显示本案存在原告从被告所销售的脑白金商品中可以获取金砖的可能性,被告在没有金砖获取的可能性的情形下,任其销售的商品标有“脑白金里有金砖,价值5000元”的字样,被告故意告知上述虚假信息,致使原告做出了购买脑白金的错误意思表示,被告的行为认定为欺诈,原告购买商品的价值为277.6元,其据此要求被告予以双倍赔偿555.2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各地司法裁判的不统一,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案件的审判不重要,我唯一希望的是把这个案件打成影响性诉讼,最终能促进广告用语的规范化,净化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的诚信。”戴元龙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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